聽新聞
0:00 0:00

中配李貞秀尚未放棄中國籍!黃國昌:法律解釋權不在行政機關手上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黃國昌表示「台灣法律解釋絕從來就不是掌握在行政機關手上。」(圖/翻攝自民眾之聲YT)
黃國昌表示「台灣法律解釋絕從來就不是掌握在行政機關手上。」(圖/翻攝自民眾之聲YT)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即將於2月3日遞補6位不分區立委,其中,即將成為我國首位中配立委的李貞秀,至今未放棄中國國籍,恐引發國安疑慮,內政部長劉世芳回應「法律就是法律,法律並非SOP」,放棄國籍是為了對中華民國政府表示效忠,避免產生忠誠度問題。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重申,《國籍法》第20條規定,公職人員須於就職前提出放棄外國國籍申請,並且在一年內完成。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30)日表示「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權力之間彼此監督制衡,台灣法律解釋絕從來就不是掌握在行政機關手上。」
 

劉世芳昨下午主持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受訪時強調,法律就是法律,不是SOP,內政部主管的國籍法第20條寫得很清楚,在到職前就要提出放棄,但容許有一年時間完成放棄。就目前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網站上,本來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退籍證書」,所以要開始進行放棄申請是可以的。

梁文傑昨則說,根據《國籍法》第20條的規定很明確,要求就職之前撤銷外國國籍的申請,然後就只有1年的時間,1年之內要處理完畢。至於怎麼提出申請?每個國家的規定不一樣,每個國家都有每個國家的規定,對岸的規定,根據中國國籍法規定,你要放棄國籍,你就是在中國國內向戶籍所在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如果你人在國外,你就向中國駐外使館申請,這是中國國籍法規定的。

對此,上午黃國昌出席民眾黨「後會有期」記者會回應時事議題時,被問到李貞秀要當滿兩年立委就職前必須提供申請原國籍文書,並於一年內要完成流程,目前李貞秀有無申請放棄原國籍?民眾黨團會如何協助?有跟立法院討論態度?黃國昌回應表示,剛問到很多相關問題,都不是我能代答的,第一韓院長態度基於對韓院長的尊重,要由韓院長本人對外加以說明,至於李貞秀是不是有經過什麼樣程序,去做什麼樣的事情,因為事涉到她個人採取的行動,可能要由李貞秀候任立委,就職的時候說明。

黃國昌說,對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來講態度非常清楚,「依法律規定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是要提醒注意的是,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權力之間彼此監督制衡,台灣法律解釋絕從來就不是掌握在行政機關手上,不管是陸委會或內政部,對這件事情應該有基本的認識的了解。」
 

#李貞秀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這招"能減重.降三高.還抗衰老?亂補恐增癌風險?!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