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2025年溢流造成19人死亡、5失蹤,各方指向撤離作業失當,檢調追查,背後竟是一連串人禍!花蓮光復鄉長林清水因「撤離報表全造假」遭聲押,承辦人、村幹事指證他亂填數字、從未落實逐戶撤離,甚至在警戒最高點還跑去吃羊肉爐。更關鍵的是,中央9度示警、國軍到位,鄉公所卻回報「全數撤離」而延誤實際救災,偵訊時林清水緊咬縣長徐榛蔚才是地方救災指揮官,形同把責任推給縣府,不能只究責他一人。檢調已鎖定4大缺失,件件均指向花蓮縣政府監督不實,且未確實督導疏散,究責層級恐持續向上。
花蓮地檢署偵辦馬太鞍溪洪災造成19死、5人失蹤案,1月14日指揮調查局兵分八路,搜索光復鄉公所等相關地點,並約談鄉長林清水等人,訊後以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偽造文書等罪將林聲押獲准,案情迅速升溫,究責層級恐持續升高至花蓮縣長徐榛蔚。
檢調掌握中央示警公文,認為縣府督導未落實,花蓮縣長徐榛蔚是否履行災害指揮官責任,成為下一階段調查主軸。(翻攝徐榛蔚臉書)撤離表造假 未逐戶查訪
本刊調查,檢調統整多份公文及約談相關公務員發現,林清水向中央陳報的「疏散8千餘人」數據幾乎全數造假,實際需要撤離約4千人,卻未事先造冊,且未查明各區域保全戶名單,即直接將10個村的全體村民視為已撤離名單悉數填上,甚至在案發前一晚仍無視預警,跟祕書前往羊肉爐店聚餐,完全忽略災前警戒。
偵訊時林清水極力喊冤,把責任推給縣府,指鄉公所人力物力不足,無法獨力執行大規模撤離,且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災害發生時的地方指揮官是縣長徐榛蔚,光復鄉公所僅配合縣府,他已盡力而為,不能單方面究責他。
光復鄉佛祖街受創慘重,淤泥淹沒達1層樓高,被形容成「黑部立山」,該區已被評估不適合居住,需政府提出遷村或防洪改善計畫。(花蓮縣社區大學空拍教師簡嘉信提供)由於徐榛蔚已遭罹難者家屬提告,她與林清水的上下指揮鏈清晰,外界也普遍認為此次災難與人為疏失密切相關,預計檢調在啟動新一波調查後,縣府廢弛職務的責任將進一步被釐清。
本刊調查,林清水獲悉遭聲押後情緒激動,多次指控縣府未提供足夠支援,並說徐榛蔚在堰塞湖溢流前數日仍出國,強調颱風預報期間本應保持高度戒備,去年9月樺加沙颱風來襲,各國預測顯示暴風範圍大、花東迎風面雨勢強勁,光靠他一名鄉長根本無法完成8千多人撤離。
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水位高漲,溪谷內土石堵塞形成大壩,專家早於災前數日警告一旦溢流,後果不堪設想。(翻攝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紀實官網)檢調取得的資料也印證颱風警訊未被正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至去年9月23日洪災前,共針對花蓮縣府示警10餘次,林保署與消防署各通報9次與10次,但疏散行動卻未確實執行,14名罹難者全住在內政部劃定的強制撤離範圍內,縣府應變中心卻在溢流後才緊急提升為一級開設,可見不只是林清水難逃責任,徐榛蔚的行政監督不周恐也難辭其咎。
馬太鞍堰塞湖目前已幾乎放乾,施工團隊利用重機具完成壩體降挖任務,終於解除潰堤威脅。(翻攝林業保育署花蓮分署官網)謊報瞞上級 未啟動SOP
檢調追查這起災難的責任歸屬,歸納至少有4大缺失,顯示並非單純的天災,甚至可能涉及多名共犯。
第一項缺失即林清水的防災意識嚴重不足,且多次對上級不實陳述,向中央宣稱「已依指示撤離8千多人」,但多名祕書與民政課人員指證,起初實際撤離僅約800人,中央依門牌號碼計算出的8千多人為設籍人口,鄉公所應再分類土石流警戒區保全戶統計實際撤離人數,林清水卻未派人查核,直接把8千多人名單視為撤離完成回報縣府,再由縣府呈報中央,除避難所入所人數為真,其餘垂直與依親安置人數全亂填。
檢調還查出林清水長期未針對全鄉土石流保全戶造冊,導致緊急狀況無法掌握撤離名單,且他為應付中央強制撤離指令,在時間壓力下謊報敷衍上級,實際行動僅靠警車、消防車廣播,加上村長用原住民語勸告。承辦人更證稱,這份8千多人的撤離數據是林親自交代照填。依過往颱風與豪雨前撤離SOP,須由縣府下令、鄉長轉達、村長與警察逐戶訪查、要求簽切結並拍照上傳,但此過程在光復鄉完全未啟動。洪災當天中央四度發送細胞廣播,光復鄉仍有人在社區活動,足證撤離未落實。
縣長徐榛蔚與光復長林清水肩負第一線撤離居民工作,如今面臨《災防法》究責。(翻攝徐榛蔚臉書)第二項缺失是與大馬村成功撤離形成鮮明對比。大馬村長王梓安在洪災前2個月即預警撤離,9月21日接獲中央要求後立即行動,當晚撤離近百人,隔日清晨再度巡村撤走最後一批,在這場災變全村零傷亡,獲各方一致推崇,檢調確認,大馬村完全依照SOP執行,其他村落並未落實相同程序。
警戒最高點 去吃羊肉爐
第三項缺失則暴露林清水在警戒最高點時失職,9月21日,中央依花蓮縣府需求,派遣12名兵力與3輛戰術輪車抵達光復鄉,準備協助預防性撤離,但林未調度警消、軍方協助,反與祕書前往位於撤離範圍內的羊肉爐店聚餐,公所浮報「撤離完成」使中央與國軍誤以為量能充足,實際上居民仍原地等待,對紅色警戒毫不知情。
第四項缺失則指向縣府應負的責任,林清水引用《災害防救法》企圖卸責,然而依該法第10條,縣府對鄉公所有指揮監督義務,8月中旬起,中央與農業部多次提醒堰塞湖風險,水利專家李鴻源等人亦提出警告,中央與縣府針對堰塞湖九度聯繫,要求造冊、簡訊演練、疏散準備,行政院更啟動一級災害應變中心,9月21日晚間行政院聽取報告指光復鄉需撤離1,800戶、8,500人,隔日即調度國軍支援,卻被虛假回報誤導延誤時機。
受災戶家屬情緒激動,控訴縣府沒派人逐戶通知,痛批「是政府害死我們」。(鏡報王吟芳)洪災來臨前 徐榛蔚赴韓
此外,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花蓮縣政府及光復鄉公所就「災害防救」有規劃及執行法定義務,依法有勸告或強制撤離作適當安置的措施,罹難者家屬組成自救會控告徐榛蔚,認為她對相關預警明明早已知悉,卻仍怠忽職守,不但未能及時發動撤離指令,對於防救資源投配更是嚴重不足,甚至洪災來臨前還出訪韓國。
堰塞湖風險升高期間,縣長徐榛蔚(左)仍在韓國進行訪團行程,災民質疑縣府並未維持災前應有的高度戒備。(翻攝徐榛蔚臉書)提告的罹難者家屬認為,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訂的《堰塞湖警戒、監測及撤離與演練方案》規定,具體明確規定地方父母官,包括縣長與鄉長所應履行職責,縣政府與鄉公所卻無相應作為,應依法追究責任。
回顧馬太鞍溪洪災奪走19條人命前,內政部已9度對花蓮縣府下達「必須立即疏散」的警訊,9月15日起,農業部林業保育署也連續數天以公文及電話會議要求縣府緊急造冊、盤點土石流警戒區保全戶,並於9月19日、20日、22日等時間再度以紅色警戒通知「務必強制撤離」。
中央早在災變前即發文示警,內政部與農業部9度以紅色警戒要求花蓮縣府「務必強制撤離」,但部分公文在縣府內部未完成層級流轉即結案。(翻攝畫面)消防署同樣在21日清晨、上午、下午連續3度通報縣府,明確指出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水位急升,有立即溢流風險,要求「不得延誤撤離程序」,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當晚第九度示警,並白紙黑字告知縣府需撤離1,800戶、約8,500人,要求縣府連夜完成勸離,並同步回報實際撤離進度。
這些公文與警訊被花蓮縣府及光復鄉公所「已讀而未落實」,檢調掌握的紀錄顯示,中央要求造冊、演練、統計撤離人數等項目,縣府均未依程序督導光復鄉公所執行,反任由鄉長林清水草率向上回報,且縣府竟未深入查核,多份中央的公文甚至未在縣府內部完成層級流轉,遭以「已知悉」結案,實際執行卻幾乎掛零,更離譜的是,在中央第7與第8次示警期間,花蓮縣府仍以「地方回報撤離中」回覆,使中央誤以為狀況受控,延誤調派更多支援。
空照圖可見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與下游相對距離,溢堤潛勢區域的危機意識,成了這次災變釀成死傷慘重的關鍵。(翻攝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災害情資網)林清水卸責 大打悲情牌
因為本案遭收押的林清水,現年70歲,農會系統出身的他,曾是花蓮光豐地區農會7連霸的總幹事,任內以行銷箭筍出名,曾任國民黨花蓮縣黨部副主委、光復鄉黨部主委,偵訊時他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為了說服法官不要羈押他,還大打悲情牌,強調一輩子都在地方服務,不會罔顧鄉親安全及他們的身家財產。
林清水應訊後成為此案首位被強制羈押的公職人員,象徵究責正式進入司法階段。(鏡新聞提供)林清水還強調,洪災來襲前曾親自到村里查看疏散狀況,派人在村裡廣播,還協調警方與消防隊在大街小巷開車宣導中央要求撤離的命令,有的老人家不方便行動或堅持不走,他也拜託就近垂直撤離到高樓層,因風雨太大才釀禍。說到激動處,林眼眶一度泛紅,聲稱發生溢流當天一早,鄉公所派出的廣播車巡街提醒撤離,他也通知村長聯絡鄰長逐戶通知,部分長者因不會使用手機或聽力衰退,沒能及時接收示警簡訊,才會錯失逃生機會,但法官顯然不信他的說法,才會同意檢方的羈押聲請。
搜救人員將一名滿身泥沙的小女孩(中)抱離災區,送往臨時收容中心,她在洪流後倖存畫面,令在場救難隊與鄉親一度哽咽。(屏東縣消防局提供)林清水4年前曾公開力挺杜麗華再度出馬與徐榛蔚對戰,杜曾獲國民黨提名參選縣長挑戰傅崐萁,林的力挺形同公開跟傅崐萁做對,導致與他關係密切的農會有好幾年與縣府關係不合,影響經費補助,如今,傅的縣長老婆徐榛蔚也淪為被告遭查,檢調務必盡速查出真相,才能給無辜喪命的鄉民及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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