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羅姓男警,於2025年間,涉嫌與至少9名男子,到北市某知名高中拍攝「激戰片」,甚至上傳社群平台X供人觀覽,而有網友認出背景角落為自己學校,立即檢舉,校方也因學區遭入侵而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9日偵結,依妨害風化罪、製造猥褻等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事發後,羅姓男警也遭記1大過處分。
新北男警約9男到高中拍攝「激戰片」,遭北檢起訴、吞1大過處分。(示意圖/翻攝pixabay)據了解,羅姓男警因涉嫌與至少9名男子,於北市知名高中拍攝性愛影片,又將影片上傳個人X帳號,校方察覺校園被入侵,擔心損害學校聲譽,隨即報警提告。檢警介入偵辦後,雖然影片中的人均未露臉,但循線查出IP,鎖定現職警員羅男涉案。
檢方於去年11月間,約談羅男到案說明,複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風化等罪起訴,而羅男不僅被起訴,還吞下1大過處分。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