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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惡保母虐死6月男嬰!辯「自撞床護欄」受傷 更一審逆轉重判9年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018年間,台北一名覃姓保母,受託照顧6個月大的男嬰,因不耐煩男嬰哭鬧,情緒失控導致男嬰腦部遭重擊,傷重送醫不治,覃女辯稱係男嬰「自撞嬰兒床護欄」受傷。台北地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重判覃女9年;案件上訴二審高院,認為證據不足,改依過失傷害致死罪判3年6月;上訴最高院,裁定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認定覃姓涉故意傷害男嬰致死,逆轉改判9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覃姓保母受託照顧6個月大的男嬰,卻虐打致死遭判刑9年。(示意圖/Pixabay)
覃姓保母受託照顧6個月大的男嬰,卻虐打致死遭判刑9年。(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覃女受託照顧6個月大的男嬰,卻因不耐煩哭鬧而毆打,之後因男嬰身體癱軟,緊急送醫後仍不治。司法相驗結果顯示,男嬰左額遭受強力撞擊,出現硬腦膜下出血、腦幹損傷等,鑑定為遭受虐打所致。對此,覃女則辯稱,是男嬰「自撞護欄」,否認有故意傷害。台北地院一審,認為覃女因情緒失控,傷害男嬰致死,不採信其辯詞,依傷害致死罪重判9年。

二審高院認為,無充分證據顯示,證明覃女是故意傷害男嬰,改依過失傷害致人於死罪,判3年6月。案件上訴最高院,認為二審事實調查未詳盡,理由也不完備,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覃女因男童哭鬧而情緒失控,傷害男嬰致死,加上犯後否認犯行,未見悔意,因此維持第一審判決,判處9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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