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南投報導
4歲陳姓男子在喝得爛醉的情況下逆向開車,狠狠撞上邱姓男子駕駛的小發財車,導致邱男受困車內。(圖/翻攝畫面)南投縣埔里鎮昨日(24 日)下午發生一起酒駕對撞意外。64歲陳姓男子在喝得爛醉的情況下逆向開車,狠狠撞上邱姓男子駕駛的小發財車,導致邱男受困車內,經消防人員破壞車體救出後,身受內出血與骨盆粉碎性骨折等重傷。離譜的是,處理事故的員警到場後,雖然測出陳男酒測值高達0.87mg/L,卻因嚴重「誤認其非現行犯」而當場讓肇事者離開,全案直至引發家屬痛批執法偏袒才曝光。埔里警分局今(25)日緊急對外坦承執法重大瑕疵,承諾將對涉案員警依規追究處分。
24 日下午4時03分許,當時陳男駕駛黑色休旅車,因酒醉意識不清逆向行駛,直接高速迎面撞上邱姓男子(59 歲)駕駛的藍色小發財車。兩車撞擊力道猛烈,發財車車頭嚴重潰縮變形。
由於撞擊力道驚人,邱姓運將當場被夾在駕駛座上動彈不得。埔里消防隊接獲報案後火速趕往現場,利用專業液壓破壞剪撐開扭曲的車體,將受困的邱男救出。經送醫檢查,邱男身受骨盆粉碎性骨折及內出血重傷,目前仍在醫院住院治療中,尚未脫離險境。
兩車撞擊力道猛烈,發財車車頭嚴重潰縮變形。(圖/翻攝畫面)案發後,員警在附近商店階梯處發現神情渙散的陳男。經初步盤查,陳男坦承自己就是黑色休旅車的駕駛。警方當場對其進行酒測,數值竟高達0.87mg/L,酒測值超標。不過員警在完成簡單筆錄、扣押車輛後,竟然就放酒駕肇事逃逸男「直接回家」。家屬得知肇事者未被留置帶回警局、甚至未隨案移送地檢署,向警局檢舉。
埔里警分局副分局長謝耀賢今日出面坦承該案處理上有重大行政疏失。分局指出,承辦員警到場時,考量現場救護傷患優先,且對於「現行犯」認定產生誤解,認為肇事者已完成筆錄,誤以為無須隨案移送而讓其離去。分局明確承認此舉為「嚴重認事用法疏失」。
埔里分局強調,酒後駕車危害公共安全,警方一向秉持「零容忍」原則。針對此次案件,除了將加強相關法律訓練以防再犯,分局已啟動內部調查,針對當天處理此案的相關員警,將會依規進行懲處與行政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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