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基隆報導
今年5月間,基隆一名陳姓男子,因失戀心情不佳,竟深夜跑到某宮廟外,以打火機燒垃圾洩憤,未料火勢越來越大,陳男無法自行撲滅,基隆市消防局獲報趕抵,緊急將火勢撲滅,後續陳男被警方依社維法送辦。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台幣1500元。
陳男因失戀心情不佳,獨自前往基隆元子宮廟外空地,以隨身打火機點燃垃圾。(示意圖/翻攝pixabay)據了解,今年5月14日凌晨,陳男因失戀心情不佳,獨自前往基隆元子宮廟外空地,以隨身打火機點燃垃圾,由於火勢迅速蔓延,陳男無法自行撲滅,緊急通報消防,所幸消防員立即將火勢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基隆地院審理,認為宮廟外屬於公共場所,陳男之舉確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依法將他裁罰1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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