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本案調查期間發現2名教授行徑相當誇張、無視學術倫理,均分別依法重判7年、5年2個月不等的刑期,另涉嫌行賄的研究生及博士生也都依法判刑。(圖/翻攝畫面)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驚爆教授收賄代寫論文醜聞!王姓、唐姓兩名專任教授,遭控涉嫌收受6名在職專班研究生的賄款,不僅親自下場或找槍手代寫論文,更利用口試委員職權「護航」協助取得學位,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15日下午審結,認定兩人屬於刑法上的「授權公務員」,卻無視學術倫理收賄,依法分判7年、5年2個月徒刑,均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唐姓教授在擔任在職專班指導教授期間,親自操刀為一名學生撰寫碩士論文,並從中收取10萬元代價,法官審理後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5年2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沒收10萬元犯罪所得。
另名王姓教授則直接充當「仲介」找外包寫手,替5名學生量身打造學位論文,收費標準為博士生32萬多元、碩士生10萬元,王男事後更運用影響力,護航這群學生順利通過學位考試,法官認定他共犯下5宗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65萬7千多元犯罪所得。
此外,檢方在調查期間更發現驚人內幕,部分涉案學生對自己的論文內容一問三不知,甚至有博士生早已拿到學位,卻連自己的論文題目都唸不出來,更看不懂全英文的論文內容;此外,王姓教授還將同一本碩士論文「一魚兩吃」,透過「中翻英、英翻中」的複製手法,同時供兩名學生使用並重複收賄。
至於涉案的6名在職專班學生,一併被依「交付賄賂罪」判刑,其中1名博士生遭判刑7個月,緩刑3年;其餘5名碩士生均判刑6月,緩刑2年,6人均須向公庫支付3至5萬元不等罰金,並接受法治教育及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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