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彥、胡芷瑄/花蓮報導
保費繳了一年半,真的開刀卻被保險公司拒賠,連保單也被解除。花蓮一名男子113年開始向保險公司投保,每個月按時繳保費,日前因為甲狀腺肥大到醫院開刀住院,沒想到出院後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調閱病歷後,以「未告知病史」為由拒賠,解除契約,讓民眾相當氣憤。
桌上擺著一張張的保單和收據。手上拿著保單收據,還有一張張診斷證明,花蓮42歲吳先生越看越氣,因為他從民國113年開始向保險公司投保醫療實支實付險,每個月1800元保費,一年半來按時繳納,日前卻因為甲狀腺肥大引發睡眠呼吸中止症,到醫院自費開刀治療,住院4天花了6萬1865元,原本以為有保險能減輕負擔,卻沒想到出院後申請理賠,等來的不是保險金,而是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甚至解除保險契約。
投訴人吳先生:「我想說奇怪,我要申請理賠為什麼那麼久,然後他最後才跟我說,因為我有看身心科拒絕理賠,然後也終止合約,那我當然覺得對我來說不合理,因為身心科跟我開(刀)睡眠呼吸中止症是不相干的事情。」
保險公司調閱病歷,發現吳先生長達20年持續到身心科就診,因此寄出存證信函,以投保時未告知病史為由,單方面解除契約,這次開刀費用不賠,過去繳了一年半的保費也全數不退。
出院後保險公司拒賠,甚至解除契約。不過吳先生表示,兩家醫院醫生都明確標註,睡眠呼吸中止症與精神科診斷沒有任何關係,質疑這次明明是甲狀腺問題引發手術,保險公司卻拿過去身心科病史當成拒賠理由,當初收保費時核保通過,如今發生醫療支出才回頭調病歷、拒絕理賠,目前吳先生已經向金管會提出申訴。
只是原本生病時應該派上用場的保單,如今卻成了他口中最心寒的一場理賠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