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吳乃仁欠台糖1.7億元遭管收,入住看守所12天後獲釋,台糖公司撤回聲請原因曝光。(圖/資料照)民進黨大老、台糖公司前董事長吳乃仁因積欠台糖1.7億元,遭台中地院拘提未果,6月11日主動前往地院報到遭管收,被解送看守所。台中地院今日(1日)證實,吳乃仁提出抗告後,表態願與台糖公司協商,台糖決定「撤回聲請」,台中地院已於6月22日放人,吳乃仁這次管收僅在看守所待了12天就獲釋。
台中地院發布新聞稿說明,台糖公司聲請對債務人吳乃仁強制執行管收一案,中院法官於民國6月11日訊問債務人吳乃仁後,認為台糖公司聲請依《強制執行法》第20條第3項規定管收債務人吳乃仁,為有理由,裁定准予管收,並於同日依法解送至台中看守所。
吳乃仁提出抗告,經台中高分院受理,於6月22日開庭訊問時,台糖公司委任具特別授權之訴訟代理人向法官表示,因吳乃仁表明願意與台糖公司協商,決定當庭撤回管收聲請。
台中地院於同日接獲台中高分院通知,因兩造已達成將於7月20日前協商之意願,台糖公司撤回管收聲請,中院於是依法釋放被告。看守所收到中院開立的釋票後,於同日下午依法放人。
回顧案發經過,台糖多次聲請強制執行吳乃仁及春龍開發公司等債務人名下財產,截至2025年4月30日,台糖僅受償約3976萬元,尚未受償金額高達1億7397萬餘元,其中吳乃仁個人部分僅執行約750萬元,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對吳乃仁管收。
台中地院認為,吳乃仁有出入高檔餐廳及搭乘百萬名車等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之豪奢生活,又拒絕據實報告財產狀況,未提供相當擔保或遵期履行,也不願出庭接受訊問,於6月3日遭中院拘提未果。6月11日,吳乃仁主動前往中院報到,當場遭中院裁定管收,解送看守所。後因吳乃仁同意與台糖公司協商,台糖主動撤回管收,吳乃仁在看守所遭管收12天後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