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違約金!《偶練》蔡徐坤槓前東家 控霸王條款詐未成年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19歲蔡徐坤在陸綜《偶像練習生》展現不凡的唱跳實力,讓他的人氣水漲船高,但他去年與前經紀公司解約後,竟須支付8000萬圓人民幣(約台幣3億7千萬)的違約金!讓蔡徐坤一氣之下,將前經紀公司告上法庭,指控前東家以「霸王條款」詐欺未成年。

《偶像練習生》蔡徐坤爆告前公司 詐欺未成年、霸王條款曝光。(圖/翻攝自臉書專頁「蔡徐坤台灣首站」)

▲蔡徐坤在去年與前經紀公司解約。(圖/翻攝自臉書專頁「蔡徐坤台灣首站」)

據陸媒報導,早在參加《偶像練習生》之前,蔡徐坤在2015年就因參加真人秀節目《星動亞洲》竄紅,並在2016年與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約,以男團「SWIN」成員出道,但由於經紀公司資源不足,導致SWIN出道成績並不理想,成員幾乎沒有通告和收入。

《偶像練習生》蔡徐坤爆告前公司 詐欺未成年、霸王條款曝光。(圖/翻攝自臉書專頁「蔡徐坤台灣首站」)

▲蔡徐坤指控前東家以霸王條款詐欺未成年。(圖/翻攝自臉書專頁「蔡徐坤台灣首站」)

發展受限的蔡徐坤於2017年單方面提出解約,但根據合約書內容,若藝人提前解約,每年需支付3000萬圓人民幣(約台幣1億3000萬元)的違約金;甚至還有一項條款提到,若藝人未履行合約內容,公司將有權解除合約並要求支付8000萬圓人民幣(約台幣3億7000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全部經濟損失,被批根本是霸王條款。

但因蔡徐坤簽約時尚未滿18歲,因此他一氣之下竟將前東家告上法庭,指控前經紀公司以霸王條款詐欺未成年,全案將於3月12日開庭。據圈內知情人士爆料,SWIN自出道以來成績並不理想,不只沒有收入,連舉辦粉絲見面會和出專輯的費用都是成員們自己分攤,有的成員甚至因此背債,除了蔡徐坤之外,許多成員都有退團之意。(整理:實習編輯鄭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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