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復仇!狠殺妻擄長女燒炭 李宏基今遭槍決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8/31 16:34 發稿 | 17:18 更新:新增照片 】

法務部今(31)執行死囚槍決,執行對象是持刀刺死前妻,又擄走6歲長女強餵安眠藥,車內燒炭企圖共赴黃泉,造成妻女雙亡慘劇的男子李宏基。李男幸運獲救,一審法院逃過死刑,二審就殺前妻部分,判處無期徒刑;而殺大女兒部分,則因成年人對兒童犯罪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6年12月28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李宏基家暴殺人死刑。(新聞台資料畫面)

▲死刑犯李宏基今天下午在高雄看守所執行槍決。(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李男(39歲)與陳姓妻子婚後育有2女,分別6歲及4歲,因屢次對妻女施暴,妻子聲請保護令禁止接近,但李男卻違反保護令,企圖抱走2名幼女輕生同歸於盡,所幸及時制止,李男遭判刑11月徒刑定讞。

李男出獄後懷恨在心,2014年不滿陳女訴請離婚,懷疑前妻外遇又再度發生衝突,預謀縝密殺人計畫,備好刀子、安眠藥、燒炭等工具,漏夜在女兒幼稚園外守候,見前妻載送2女兒上學後,趁隙強行抱走大女兒,小女兒急忙逃進幼兒園,前妻嚇得上前拉扯,結果在眾目睽睽下,遭預藏刀子刺死,手段相當兇殘,血跡四濺,破壞校園安全。

▼▲李宏基眾目睽睽之下持刀刺死前妻,並強行擄走大女兒。(圖/資料照)

李男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安眠藥餵食大女兒,並將車輛開往新竹尖石鄉山區,用紅線繫住自己和女兒的手,緊閉車窗企圖燒炭自殺未遂,經送醫後,李男恢復意識,但大女兒則在治療2個月後,宣告不治。

案經最高法院審理,認為李男殺人出於縝密計畫,上訴期間李男曾揚言「要報復前妻家人」,法官認為不知悔改,犯罪情節殘酷至極,惡性重大,已無教化可能,因此駁回上訴判死定讞。而這也是總統蔡英文上任以來,最高法院第一起判死定讞案件,今(31日)下午在高雄第二監獄執行死刑令。

▲李宏基攜女車內燒炭,送醫後撿回一命。(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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