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面交平板趁機睡「寂寞少年」 光溜溜挑逗被姊姊撞見

記者於慶璇/新竹報導

新北市一名魏姓男子(20歲)2016年間因賣平板而結識13歲少年,見少年網站寫著「寂寞」2字,男子竟衝下去新竹陪伴少年,趁少年睡著時與他發生性關係,還被剛好返家的姊姊撞見,氣得被趕出家門,魏男事後怒告姊弟倆詐欺,姊姊則控告弟弟遭對方性侵,新竹地院法官依與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判魏男3年2個月徒刑。

偷窺,房門,開房間,抓姦,捉姦 (翻攝pixabay)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魏男2016年元月到新竹縣與13歲少年相約面交平板,但魏男卻藉口太晚沒車返家,要借住少年家3天2夜,並與少年同房睡覺,沒想到魏男半夜竟圖謀不軌,見少年半睡半醒,竟脫掉少年褲子性侵得逞。當時剛好少年姊姊返家,打算看弟弟有沒有好好睡覺,怎料一打開門,竟看到弟弟光溜溜,魏男則在一旁挑弄他,旁邊還有著一坨衛生紙,姊姊當場氣得大喊:「你在幹嘛?你停手,滾出去!」

原本少年並不想聲張,直到魏男向姊弟倆要求還錢300元,並控告詐欺,整起事件才曝光,姊姊向檢警透露弟弟遭性侵;但魏男則辯稱根本沒摸過他身體,也沒性騷擾,更別說性侵,而魏男辯護人也堅稱,若確有其事,為何直到雙方鬧出金錢糾紛才處理,認為魏男遭報復可能性高,且事後少年也仍與魏男來往。

法官審酌,少年在法庭上對性行為情節指證歷歷,前後指述一致,認為若不是親身經歷,為何可以多次清楚描述細節,並沒有矛盾,而少年姐姐描述過程證詞也與少年相符,因此採信少年證詞。

另外法官認為,魏男因少年「寂寞」而下新竹,並留宿3天2夜,期間請了少年與姊姊吃飯共206元,又借其姊姊100元,若只是好心陪伴,事後又為何僅因300多元提告詐欺,顯示心思不純正,認定魏男供詞為卸責之詞,犯罪事證明確,且明知少年僅13歲,卻因滿足個人私慾與他發生性關係,有害少年身心發展,因此與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判3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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