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與網友「啪啪啪」父母聽房異聲開門…他慘

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劉姓青年,他在臉書社群網站認識年僅13歲少女「小芬」,兩人進而一步交往,去年初小芬告知劉男她的住處後,劉男凌晨偷偷進入小芬家中,並與小芬發生關係,直到小芬的父母發覺女兒房間有異聲,開門查看後,才發現劉男在女兒房間,追問下才知道女兒與劉男發生關係,憤而對劉男提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10月。

上床,性愛,性關係,性行為,做愛(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劉男躲小芬房內還發生性關係,小芬家人怒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劉男於前年12月間,透過臉書社群網站,並加入「喜歡交朋友」群組而認識年僅13歲少女小芬,雙方並在網路聊天進而交往;去年1月14日深夜2時,劉男以臉書私訊聯絡她,經由小芬傳送訊息告知她的住處地址。

劉男於是前往小芬住處找她,並偷偷的進入她的房間內,2人發生關係後,劉男整天仍留在小芬房內,當天晚上9時許,小芬家人發覺女兒房內傳來男子之聲音發覺有異,開門進入查看後,才發現劉男在房內,追問下才知道女兒與劉男發生關係,當下氣的向警方報案。

法官審理時,劉男坦承有與小芬發生關係,辯稱不知道小芬真實年齡;法官認為,小芬留宿劉男整日,一直到晚上家人才發現異狀,劉男行跡才曝光,因此認定小芬是合意與劉男發生性行為,考量劉男犯後仍未與被害家人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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