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買菜人夫騙鄰家女「啪啪」他硬上被猛踹…沒達陣結果悽慘

記者陳啓明/基隆報導

新北市一名沈姓男子,他明知鄰居「小美」(化名)為重度身心障礙者,前年10月中旬,沈男趁妻子外出買菜時,邀請小美到家中,要她洗完澡後脫光躺好,強吻小美胸部後,想硬上小美,小美因疼痛踢開對方,穿衣服離去,沈男因此性侵未遂。由於沈男行為害小美不敢接觸他人,除了刑事外,小美家人另提民事求償。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沈男需賠償20萬元。

哭泣、憂鬱、流淚、悲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小美險遭鄰居沈男硬上,法官判沈男需賠償20萬元。(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小美指控,2017年10月13日,沈男打電話叫自己到他家,先把棉被鋪在地上,再去洗澡,出來之後直接躺在棉被上,結果他想要把生殖器插入時,自己因為疼痛一腳把他踢開,後來跟母親敘述後,立刻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

刑事部分審理時,警方在小美胸部採集到沈男的DNA罪證確鑿,偵訊後依趁機性交未遂罪將他移送法辦,今年3月沈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民事部分,家屬認為沈男行為害小美不敢接觸他人,附帶要求沈男需賠償精神損失;沈男則向法官辯稱,自己並沒有和小美有過肢體接觸,自然無須賠償她任何精神損失。

民事庭法官調閱刑事案件偵訊內容時,認為沈男趁機性交未遂部分因證據明確被判刑,被害人要求精神賠償應屬合理,且沈男犯案後,卻一直抗辯卸責,考量他名下無任何財產,判沈男需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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