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加重刑責阻毒品犯罪 立院4日審48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有48案;重點包括提高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等法定刑,以及販毒給未成年人、孕婦要加重處罰,並加速新興毒品列管時程等。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有48案。(圖/中央社資料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日將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8案;根據行政院的提案說明,修法重點有12項,包括明定相類似的化學結構物質得於一次毒品審議程序列管、檢討各級毒品檢驗計算方式,以及現行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以刑罰處罰的規定,調降為5公克以上等。

關於提高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等法定刑,在「第一級毒品」得併科罰金部分,行政院版本是從現行的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3000萬元以下,這與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等人所提的修法版本相同,而國民黨立委沈智慧則主張要提高到2億元以下。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的修法版本,則是將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從現行的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改為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級毒品,則是從現行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改為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鑒於首次施用毒品的年齡有逐漸降低趨勢等情況,行政院修法版本規定,增加成年人對未成年人販賣毒品,加重其刑至1/2的規定,而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何欣純等人的提案版本也有此規定。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等人的修法版本則提到,若在距離國民中學、小學、高中、職校等學校用地內以及周邊200公尺內,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或引誘他人施用、轉讓第一級至第四級毒品,加重其刑至1/2,以防杜校園師生受毒品摧殘的亂象。

此外,考量部分國家設立「毒品專責法庭」,實行治療性司法,消除罪犯對毒品依賴及成癮傾向,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的修法版本規定,各地方法院應成立毒品法庭,成員不以法官為限等。

另外,根據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及民進黨立委張宏陸、陳歐珀等人的修法版本提到,要將現行的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改列為第二級毒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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