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闖浴室洗澡 「裸包浴巾」問:可過夜嗎…她嚇傻急搬家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會不會太誇張?台中一名女子小美(化名)獨自在外租屋,但發現陳姓房東行徑詭異,竟當她面擅闖浴室洗澡,還裸身用她浴巾包裹,小美大傻眼,所幸這過程中她事先錄影自保,並打給友人保持通話,以免遭遇危險。事後小美檢查監視器,發現陳男竟持有其他張房卡闖入她家,還翻了她的東西,讓她覺得相當不舒服和恐懼,除了馬上搬家外也對陳男提告。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判陳男應賠償小美5萬元精神撫慰金,仍可上訴。

▲男房東擅闖小美浴室洗澡,還詢問可否過夜,讓小美相當不舒服。(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在去年9月13日時,小美和陳姓男房東相約要「儲值電卡」,豈料陳男在約定時間一到小美住處時,竟直接衝入她的浴室裡洗澡,小美覺得莫名其妙,也覺得案情不單純,便偷偷架設監視器在桌上,然後趕快跑到走廊打給朋友,保持通話持續狀態,以便遭遇危險時可以馬上求救。陳男洗好澡後竟沒有穿著衣服,直接拿小美的浴巾包裹身體,讓在外面的小美覺得很噁心,更誇張的是,陳男竟還問她,「你怎麼在外面?」小美感到無比厭惡,二話不說要對方加值完電卡後就離開,但沒想到陳男竟當場拒絕,稱已經很晚了,自己沒有交通工具,問小美:「我可以在這裡過夜嗎?」

房東擅闖浴室洗澡還要求留下來過夜,小美實在忍無可忍,深怕自己遭遇到危險,馬上拿出手機幫叫Uber,這才讓陳男摸摸鼻子離開。豈料,事後小美檢查監視器才發現,原來陳男身上還有別張電卡,甚至還在她不在家時偷翻她的東西,讓她嚇得連夜搬離租屋處,並對陳男提告,直指他的行為已是性騷擾,要求他應賠償1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雖然陳男未出庭面對,但法官審酌了小美的說詞加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後,認定陳男的行為已對小美構成騷擾,還有陳男的話語含有「同床過夜的性暗示」,這些對小美造成恐懼、羞恥和厭惡感,也讓她壓力大到失眠得就醫,整個生活大受影響。因此最後法官判陳男得賠償小美5萬元的精神撫慰,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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