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米娜裸下體影片網瘋傳?餐桌客廳曝鹹濕照…散布恐觸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一名自稱「台中米娜」的女子,23日在推特上傳4張賣場裸拍,被眼尖網友發現是在台中IKEA拍攝。對此台中警方怒批「玩過火」,先追查到掌鏡的「色影師」到案,之後米娜本人也出現在派出所應訊,看見媒體還拔腿狂奔,警方將依妨害風化等罪名函送法辦。現在更有人外流,疑似台中米娜在IKEA的多段裸拍影片,警方也提醒千萬不得流傳散播以免觸法。

▼ ▲ 米娜暴露影片疑外流?賣場沙發區及餐桌區皆入鏡。(圖/翻攝畫面)


根據網路流傳的多段影片,疑似「台中米娜」的女子,在IKEA賣場中擺出各種撩人姿勢,上半身穿著寬鬆的白色襯衫,下半身則裸體,面對鏡頭完全不害羞,但由於賣場裡人來人往,遇到選購家具民眾出現,「台中米娜」還會機警的拿抱枕遮掩,或是指揮攝影師其他的拍攝角度,看起來經驗十足。「台中米娜」取景的地方也很多元,包括IKEA的餐桌區、沙發區或是客廳區皆入鏡。

▲米娜到案後向警方供稱,拍攝裸照是因為想紅。(圖/翻攝當事人推特)

根據台中警方追查,米娜向警方供稱,會答應拍攝裸照的原因是因為「想紅」,裸照被攝影師上傳網路後,她甚至會上網欣賞自己裸照,關注底下網友的留言,享受「網紅」有粉絲走紅的滋味。不過由於米娜的高調行事,多段疑似暴露影片也外流,警方再次提醒,根據刑法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網友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三立新聞》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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