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人妻車內、旅館壞壞 老公爆氣求償!小王慘賠30萬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高雄市1名從事保險業務的男子阿志(化名),在網路社交軟體上認識了有老公的人妻小美(化名),兩人在2019年11月間相約到摩鐵,最後被小美老公發現,要求阿志賠償60萬元,一審法官原本判阿志需賠償20萬元,但二審法官勘驗了夫妻對話光碟,認定小美並沒有虛構與阿志間發生的關係,因此判阿志需賠償30萬元的遮羞費。

▲阿志與人妻小美在外偷情,最後需賠償3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阿志自從透過了社交軟體認識了人妻小美後,對她展開了熱烈追求,2人更是在2019年11月3日晚間,相約出來外面,先是在車子內親吻擁抱,過了一段時間,2人便前往旅館,相處了至少3個小時以上,最後被小美老公發現,氣得向阿志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阿志否認指控,他表示當天因為在家中沒有睡好,而且貓很臭,才會到旅館來休息,而且當晚小美並沒有去旅館。阿志也說,小美老公所提出的對話證據純屬捏造,且小美提供的證詞是被她老公所誘導,並不能證明自己有不當行為。

一審法官原本判阿志需賠償20萬元,但全案上訴到高雄高分院時,法官勘驗夫妻間對話的音檔光碟,認為小美陳述過程時,並沒有受到誘導,再加上案發同月11日凌晨,小美與老公發生衝突,老公頭部、眼眶都受傷,因此法官斷定小美並沒有虛構與阿志發生的關係,判阿志需賠償30萬元的遮羞費,比一審高了10萬元。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