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夫恐嚇割乳、鉅頭、碎膝蓋當狗爬…妻哭求離婚判准

記者莊沛儀/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對夫妻結婚19年,羅姓丈夫懷疑彭姓妻子外遇,多次毆打、家暴,甚至跑到妻子工作的地方,將她帶往深山,拿鋸子架在脖子揚言鋸掉她的頭,還拿鐵鎚說要打碎她膝蓋,讓她終身以狗爬式行走,甚至要把她乳頭割掉。彭女不堪長年折磨向新竹地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關係已經破裂、難以修復,判准離婚。

彭女說,她和羅男結婚10多年來,經常懷疑她外遇且自身情緒控制不佳,屢屢遭到毆打,甚至多次闖到她工作的地方鬧事,去年3月她沒繳瓦斯費,羅男就拿煙灰缸對她的頭砸了過來,並辱罵五字經。

去年10月彭女因不願意再代繳掛在她名下、實際是羅男使用的汽車牌照稅,自行註銷車輛牌照,羅男就跑到她從事清潔工作的心臟加護病房污物間,她因擔心丈夫鬧事害自己丟了工作,就跟著對方外出。

▲彭女不堪長年被家暴,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pixabay)

結果她被載新埔某宮廟處,並被辱罵三字經,羅男揚言若不重辦牌照就將她置於死地,甚至持鋸子架在她脖子上說:「妳怕死不怕死,如果妳不怕死,我馬上給妳鋸掉。」隨後又拿鐵鎚說要將她膝蓋打碎,要她以狗爬式行走,並恐嚇欲割掉奶頭,讓她無法見人。

彭女不斷跪地求饒,假裝同意重辦牌照後才逃過一劫。後來此案經社會局介入,彭女因對先生暴行深感恐懼,哭求幫忙脫離苦海,才委由律師遞狀聲請離婚。

羅男則表示,曾撞見妻子和小王只穿著內褲躺在床上,且小王每個月都給妻子5000元,還教她如何報廢汽車牌照,而妻子也為了小王到外面租屋,封鎖自己的電話。他表示,若要離婚,彭女需要給50萬元的贍養費。

法官調查後,採信彭女說法,而羅男雖說不同意離婚,但他到庭卻稱離婚可以,但彭女得先付贍養費50萬元,可見已無維繫婚姻的誠意,認為雙方婚姻難以維持,最後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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