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天王現況曝光!柯賜海拿玉蘭花送法官 批強制工作違憲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抗議天王」柯賜海回來了!這次現身憲法法庭,針對「強制工作」刑罰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權聲請釋憲出庭。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柯賜海強調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應該像共產黨對待新疆人、藏人一樣強制工作。進入法庭前,柯賜海還高喊口號,痛批強制工作違反人權「我們是台灣人,不應該有強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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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未出現法院的柯賜海(中),看來身體狀況大不如前,卻仍為刑法規定強制工作聲請釋憲出庭。(圖/記者楊佩琪攝)

柯賜海日前被目擊以露營車為家,停在陽明山上路邊生活。看得出來飽受帕金森氏症折磨,加上年紀大了,說話都不如以往中氣十足。這次出庭,明顯行動緩慢,對於旁人說話,得停頓好幾秒才作出反應。而此次出庭,不見以往隨身攜帶的標語,而是帶了一串玉蘭花,說要送給大法官,希望大法官的「高風亮節」能救台灣。

柯賜海受訪時表示,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應該像共產黨對待新疆人、藏人一樣。現行法律規定的「強制工作」是違反憲法、違反國際公約,法官一罪兩罰,判刑事罰也判行政罰,這是濫用職權。

柯賜海強調,法官如果去坐牢一個月「實習」看看,就知道強制工作是多麼的惡劣。如果認為判得太輕,其實可以加重刑期。

柯賜海曾因案被判強制工作3年3次,其中包括在台東泰源技訓所,他痛批強制工作期間都在摺紙蓮花,如此的「教化」有用才有鬼。

根據現行刑法規定,有犯罪習慣、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最長可強制工作到4年6月。另根據組織犯罪條例、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也規定,令入強制工作最長可達5年,引發一罪兩罰、侵害人身自由等爭議。

此次大法官受理34件,針對刑法第90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的釋憲聲請,開庭進行辯論,柯賜海也是聲請人之一。

聲請案的律師們認為,技能訓練所的人力、空間及資源皆有限,不是每位強制工作受刑人,都有機會參加技訓班,使得「強制工作」空有名,實質卻是與一般徒刑相同,違反憲法一罪不兩罰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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