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電子煙納管不同調!法白:整包販售重量規定都該注意

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修法進度持續延宕,衛福部長陳時中在立法院曾解釋,「認為加熱菸是菸品,電子煙不是菸品,電子煙會當成『類菸品』加以禁止,加熱菸準備要開放」。但既新北與嘉義市修自治條例嚴管電子煙後,台北市也在(3日)三讀通過,將率先全國禁止輸入、販賣、廣告電子煙等類菸品及加熱式菸品。《法律白話文運動》營運長徐書磊在直播節目《94要客訴》表示,各縣市自己修自治條例很奇怪,公共衛生政策影響全國,需全國一致性同調,才能達到菸害防治的目地。(請看影片57:51處)網址: https://youtu.be/VvgdCkxWiJ4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律白話文運動》營運長徐書磊在《94要客訴》表示,加熱菸整包販售的重量規定都該注意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打破紀錄,以「菸草味電子煙吸引力低」和「電子煙可減少傳統香菸的使用」為由,首次批准雷諾茲菸草公司(R.J. Reynolds)販售旗下3款菸草味的電子煙。徐書磊在《94要客訴》舉例,全世界目前對電子煙與加熱菸有3種管制方式,一、全面禁止:中國、新加坡。二、當藥品來管:美國、台灣以及日本,日本將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歸類於藥品之中,需申報取得驗證核可。三、英國是目前世界對電子煙最開放的國家,只要能證明有減害、降低紙菸使用比率,可申請成為處方籤的電子藥品,而加熱菸認定為新興菸草,稅率有不一樣,但販售方式與一般紙菸類似。(請看影片49:37處)網址: https://youtu.be/VvgdCkxWiJ4

至於加熱菸若修法開放後該如何管理?徐書磊表示,最近修法有討論,將原本至少要每單位 20 支或菸草重量達 15 克才能販售的規定,修正成為要至少 20 支且菸草重量達 15 公克才能販售。徐書磊提到,以加熱菸來說,由於不經過燃燒,因此菸支設計上較傳統菸品短小,且各品牌推出的機身亦與手機一樣隨著科技革新越來越輕巧,這讓其中的菸草柱變得更細更輕,於修正後,將無法滿足新版法規中菸草需同時滿 20 支且重量達 15 公克的條件,這和有意開放加熱菸的修法走向將有可能產生矛盾。(請看影片49:37處)網址: https://youtu.be/VvgdCkxWiJ4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吸菸害人害己 戒菸可減少健康的危害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 孕婦吸菸 易導致胎兒早產及體重不足

柯文哲 陳時中 台北市 衛福部 FDA 電子煙 加熱菸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