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警戒延長至11/29!16日開放八大「有陪侍者」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疫情二級警戒再度延長!國內新冠(COVID-19)疫情趨緩,但考量疫苗接種數,疫情指揮中心上月28日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不過鬆綁KTV唱歌不用戴口罩,看電影、搭乘台鐵和高鐵也可飲食,且取消集會人數限制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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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下週一就是15日,外界好奇是否二級繼續延長?對此,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自11月16日至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11月16日起開放有陪侍八大行業營業等鬆綁。

▲陳時中宣布,二級警戒再延長至11/29。(圖/指揮中心提供)

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控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於今(11)日宣布,自今(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得免戴口罩: (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4.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5.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6.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11/16起有陪侍服務之合法休閒娛樂場所,符合下列防疫措施者,得開放營業: (一)符合共通性原則:實聯制、量體溫、除飲食等例外情形外,全程戴口罩、從業人員健康監測、良好通風、充足清消設備、每日至少2次環境/物品清消等。 (二)從業人員之接種篩檢 1.均應至少接種1劑疫苗滿14天。 2.首次服務前應提供 3 日內的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三)提出申請並經地方政府核准 提供餐飲、民俗調理、美容美體、視聽歌唱等服務或營業項目者,須另依相關指引辦理。 (四)復業後管理 1.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2.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則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3.顧客進場應提供至少接種1劑疫苗證明,且滿14天之證明。 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陳時中 疫情指揮中心 二級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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