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警竄改公文盜領7千招領金 失主領嘸揪出賊

記者林俊華、廖奕晴/基隆報導

基隆有一位民眾因為不滿遭到警局開單,拿7800元到警局宣稱是遺失物,刻意要找碴,警方依規定受理。不過一個月後,男子到警局要領回招領金時,發現錢竟然被領走了,經過調查發現,竟然是遭到一名偵查佐私自竄改公文把現金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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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偵查佐竟偽造文書盜領招領金。

男子坐在重機上頭,對著鏡頭露出燦爛的微笑,雙手開心比讚,身上穿著警察制服。沒想到這名劉姓偵查佐,竟然偽造文書,將民眾掉的錢占為己有。基隆市警局第四分局偵查隊,這名劉姓偵查佐被發現在今年9月辦理遺失物公務時,製作不實公文侵占民眾的7800元現金。

▲男子要領招領金,卻發現錢竟然被領走了。

9月多一名男子因為不滿被開單來找碴,故意把7800元丟到地板再撿起來,送到派出所宣稱撿到錢,要警方依規定受理,一個月後,男子要領回現金,卻發現錢被領走了,原來劉姓偵查佐竄改失主把錢私吞。

基隆市第四分局副分局長許耀宏:「本分局偵查隊偵查佐於任職期間,藉協辦遺失拾得物業務時,涉嫌利用職務偽造文書,本分局經調查,該員私自製作不實公文及領據,但遭本分局查覺有異後,立即依法立案調查,全案已報請台灣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

劉姓偵查佐一開始辯稱只是公文寫錯,直到後來發現紙包不住火才改口認錯。一時起貪念,不但得面臨5年以上刑責,還會丟了工作,真是因小失大。

©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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