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起禁養比特犬!飼主期限內未申報「最高罰25萬」

生活中心/許珮絨報導

行政院農委會公告明年3月1日起禁止輸入或飼養比特犬,現有飼主只要在112年2月28日前辦理申報備查,並遵守配套管理規定就可以繼續飼養,否則可開罰5萬至25萬元,甚至可能被沒入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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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起禁養比特犬,提醒現有飼主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申報。(圖/Pixabay)

高雄市動保處表示,111年3月1日前就已飼養的比特犬,必須在112年2月28日前完成申報備查,飼主可至各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加註記,日後飼主、飼養地點變更或犬隻死亡時,也需申報備查,修正寵物登記資料。

動保處長葉坤松說,為逐步降低比特犬飼養量,將只有完成申報備查的特定寵物繁殖業所屬的比特犬可以繁殖,且繁殖的子代就不能再繁殖了。此外,未來比特犬的飼養、買賣及原飼主亡故後的轉讓,都僅限於「合法的比特犬飼養者」。

葉坤松提醒,未在限期內申報備查或違法飼養、買賣、轉讓比特犬,依動物保護法都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犬隻;而比特犬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須由成年人伴同,並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鍊繩牽引、配戴透氣口罩,否則依動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葉坤松表示,比特犬因血統遺傳具有攻擊性,但多數比特犬的攻擊事件是飼主管理不慎造成,因此飼主們一定要遵守法規,同時也要給予犬隻足夠照顧,降低傷人的危險性。

飼主 申報 比特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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