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豆花時突扯下褲露鳥 法官批不思自制判拘20天

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25歲的黃姓男子今年10月在市區買豆花時,等待餐點時突然拉下褲子拉鍊裸露下體,嚇的民眾趕緊報案,警方獲報趕抵將他逮捕送辦,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處黃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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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依公然猥褻判處黃男拘役20天。(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判決書指出,今年10月4日下午5時許,黃男前往台南市區騎樓前的攤販購買豆花,等待餐點時卻突然將褲子拉鏈拉下,露出下體,目擊民眾見狀嚇得趕緊報案,警方獲報趕抵將黃男逮捕,黃男也坦承犯行,台南地檢署日前依法起訴。

台南地院審理認為,黃男不思自制,僅為滿足一己私慾,在不特定多數人可共見共聞場所,公然裸露性器官,欠缺尊重他人觀念,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亦可能造成目擊者心理不適。但審酌黃男坦承犯行,裸露性器官時間非長,犯後態度並非惡劣,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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