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高粱還上路!酒駕男逆向遭攔 嗆警「嫩鳥」判拘20日

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61歲張姓男子,去年12月間,飲用高粱酒及摻有酒精之雞湯後,仍執意駕車上路,由於逆向行駛被被龍潭分局警員攔下,心生不滿下怒嗆警員「嫩鳥就是這樣子」,除了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更多吃上一條妨害公務,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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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60歲張姓男子,去年12月5日深夜11時許,喝了高粱酒與摻有酒精的雞湯後,仍駕車搭載友人返家,行經桃園市龍潭區竹龍路57巷口時,因逆向行駛被龍潭分局警員攔下,測得酒測值0.71毫克。

張男心生不滿下,竟以輕蔑口吻辱罵現場2名警員「嫩鳥就是這樣子」等語,事後除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外,更多吃上一條妨害公務罪嫌;張男提訊時坦承犯行,但強調嫩鳥是說警察是菜鳥的意思,菜鳥就是新員工,比較不懂的意思。

但桃園地院法官不予採信,認定張男的言論足以貶抑2警依法執行職務的形象,且輕蔑警員的人格,而使2警感到難堪,實已貶損尊嚴而影響社會地位評價,有損公務執行尊嚴及名譽。

法官認為,張男不滿警員對他攔查臨檢,就辱罵依法執行勤務的公務員,蔑視國家公權力的行使,不僅貶損警員個人的人格法益,更侵害警察機關執行公務及國家法秩序威信,所為尚不可取,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嫌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依妨害公務罪章中的侮辱公務員罪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張男不滿被攔查,竟辱罵警員「嫩鳥」遭判拘役20日。(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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