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北檢提出9大理由 正式上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僅前立委蔡正元有罪。針對判決結果,台北地檢署10日提出9大理由,正式上訴。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針對「三中案」前總統馬英九獲判無罪,北檢提出9大理由正式上訴。(圖/資料畫面)

9大理由分別為,北檢認為,北院對於直接證據,包括歷次會議及馬英九等人的內部談話錄音檔、錄音譯文等證據評價,有取捨標準不一,自相矛盾的狀況。另北院割裂起訴事實架構,不作整體觀察,倒置交易過程的因果關係,將原連結不當的交易條件分拆檢視,省略眾多事實不提,單純化交易案及交易條件,認事用法明顯違誤。

雖然北院採用商業判斷法則,但未提出其適用要件及標準,參酌司法實務的商業判斷法則要件,三中案明顯無法適用。北院對於交易案是否符合營業常規的標準,迥異於司法實務,雖然認為應該檢視交易是否符合公司內控規範等,但在明確違反公司取處程序及內控規範狀況下,又認為沒有嚴重違反程序、沒有違反營業常規。

北院混淆馬英九的動機與犯意。對於三中案中採取迴避審查交易實質立場,以形式外觀檢視交易案的合法性,與司法實務見解,對於有關非常規交易的認定標準有歧異。況且北院對於三中案的各交易行為評價標準不一。

三中案證據資料繁多,有錄音檔及錄音譯文,檢察官更61次提出補充理由書,但無罪理由與卷內事證相違,迴避說明義務。最後,北院逸脫起訴書及契約文件等書面證據、被告辯解,自行創設概念,逕行認定不適用公司取處程序及內控規定。

馬英九 國民黨 台北地檢署 三中案 無罪 黨產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