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酒駕!交部:擬初犯致死傷沒收車輛、乘客罰款提高5倍

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

▲近期酒駕事件頻傳,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交通部將修法「重罰酒駕」。(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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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酒駕事件頻傳,日前高雄一名駕駛酒駕,不慎衝撞走在斑馬線的行人,讓一個家庭破碎,釀1死3傷,藝人宋少卿也再度酒駕撞上計程車,引發社會譁然,對此,今(29)日交通部長王國材在立院受訪時表示,交通部將朝三方向修法,包含酒駕初犯致死傷就要沒入車輛,累犯的定義也從5年拉長到10年;同車乘客連坐罰款也將重罰。

王國材表示,昨日已針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開會,由於108年4月已針對酒駕加重罰則,昨天評估共有3方向可修正,第一,首先過往是累犯才沒入車輛,未來研議針對初次第一次酒駕卻致人重傷或死亡,就要沒入車輛。

第二,目前法規對酒駕累犯定義為「5年內2次以上酒駕者」,超過5年酒駕再犯就不算累犯,現在預計延長時限,改為「10年內2次以上酒駕者」都算累犯重罰。第三,同車乘客連坐罰款提高,本來只有罰600到3000元,未來希望同車旅客連坐加重罰款,罰款將加倍5倍,重罰3千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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