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男偷吃女同事!「摟腰飛吻」被抓包 法官2度認證負心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竹科林姓工程師出軌,遭判賠妻子4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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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科技大廠林姓工程師和妻子分居後,在仍有婚姻狀況下和同部門的女同事約會進而同居,妻子經過長時間蒐證提出損害賠償告訴,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和女同事侵犯配偶權,判賠40萬元但兩人不服上訴,法院審理後,再度確認2人侵害配偶權屬實並駁回。

判決書指出,2011年林男和另間科技公司擔任行政一職的妻子結婚,婚後2人育有2子,去年林男向妻子提出離婚要求,但雙方沒有共識,林男就自行在外租屋,形同分居。

林男妻子驚覺丈夫行為有異,於是展開蒐證,發現丈夫和同部門的女同事交往過密,不但雙方進出彼此的租屋處,還一起去醫美診所,坐姿親暱且隔空飛吻,甚至兩人買東西時,林男還會親密碰觸女同事的腰部,妻子認為侵犯配偶權,因此提出告訴。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兩人確實超過一般社交行為,判雙方要賠償40萬元,但林男和女同事不服,提出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認為他和妻子婚姻不睦,不論是生活或是教養上早有摩擦,因遭黃女霸凌而罹患輕度憂鬱症、睡眠障礙,須親友陪伴以紓解情緒,因此常與郭女聊天,過夜也是因聊天太晚才留宿,強調2人並未同居、沒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為。

但法官審酌林男持有女同事住處感應磁卡可自由進出,且肢體碰觸、過夜等證據,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即便多次表示婚姻破裂在前,但也不等於林男可以發生不正當交友關係,認為妻子請求的精神撫慰金以40萬元為適當,駁回2人的上訴。

工程師 交往 蒐證 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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