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零容忍!行政院:從嚴認定易科罰金與假釋條件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交通部提出21項跨部會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圖/交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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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6)日通過「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報告,法務部提出酒駕對策,包含有罪判決從嚴認定易科罰金、假釋條件從嚴審核;行政院長蘇貞昌說,政府將嚴懲酒駕,強力執法,法務部提出相關對策,相關作法要迅速依法強力執行,杜絕僥倖之心。

針對國內酒駕、交通意外事故頻傳,行政院長蘇貞昌對此相關關切,交通部今(6)日在行政院會報告「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提出21項跨部會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行政院同意支持道路安全預算倍增,結合9個部會力量全力投入,逆轉逐年攀升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趨勢。

交通部指出,106年30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2,697人,三年來持續增加,至109年已達2,972人,與先進國家相比我國明顯偏高,更被國外人士點名台灣為交通高風險國家。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國人生命已為刻不容緩的工作。

交通部表示,針對近來備受關注酒駕事故,此次特別加重酒駕罰則,包括酒駕有罪判決從嚴認定易科罰金及假釋條件依法從嚴審核、經醫療評估合於緩起訴條件者將依法命戒癮治療、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酒駕及拒絕酒測累犯累計期限延長為10年、提高同車乘客罰鍰、酒駕行政裁罰未繳納將優先強制執行、推動飲酒場所提供酒後代駕機制等,藉以遏阻酒駕發生。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在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蘇貞昌聽取報告後表示,政府將嚴懲酒駕,強力執法,法務部提出相關對策,相關作法要迅速依法強力執行,杜絕僥倖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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