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選、罷昶投票注意!5件事千萬別做 違者最高罰500萬

記者嚴俊強、林楷鈞、馬郁雯、侯彩紅/台北-台中報導

▲投票當天禁止以任何形式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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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投票日就要到了,投票要注意相關規範!和去年底的公投不一樣,不論中二補選還是罷免案,投票當天都不能宣傳、也禁止穿戴有政黨或者候選人標誌的相關服飾配件;此外,不只30公尺內不能干擾投票,在投票所30公尺外若拿起手機錄影,遭到檢舉也可能違法,最高可開罰500萬。

9號投票日在即,選務人員忙著拉出動線,不論是中二補選還是林昶佐罷免案,民眾投票都要當心別違規。

▲投票所30公尺內規範。

民眾只要進到投票所30公尺內,就不能宣傳或者干擾其他人投票,進到投票所內若是攜帶手機必須關機,攝影器材也遭到禁止。

北市中正區長林聰明:「也不能穿著與罷免案有關的服飾、帽子或相關一些配件等等來進行投票。」

▲違規且屢勸不聽者將收回選票。

一旦被發現違規,經員警勸導仍不聽者,選票將被收回,不過投票規範也不只在30公尺內。

投開票所30公尺外不得有任何干擾投票的行為,像這樣拿起手機錄影就有違法爭議,如果民眾覺得投票被干擾,可以向警方檢舉。過去發生過30公尺外「錄影」爭議,中選會特別提醒,若架設攝影器材「從事監控」,恐怕有違法嫌疑。

▲投票所30公尺外最好不要錄影。

若投票當天民眾在30公尺外逗留、徘徊,甚至有「比手勢」、「講悄悄話」等疑似拉票行為,將通知檢警列為偵查重點對象。

▲其他可能違規行為。

宣傳規範也和公投不同,9號投票日清晨12點一到,所有宣傳行為全面禁止,不論網路發文或私訊催票,只要遭到檢舉就觸法,最高開罰500萬元。

不論是避免違規,還是防疫相關規定,提醒民眾行使投票權的同時都要特別注意。

©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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