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府涉土方、重劃弊案 縣長林姿妙無保請回2處長聲押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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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以及縣府4局處多名官員,因涉及人事聘用與教師徵選、土方、土地開發等案件,遭廉檢兵分30多路,搜索包含林姿妙官邸、羅東住處宜蘭縣府、羅東鎮公所等處所,並將相關人等帶回地檢署複訊,林姿妙列被告經19小時偵訊後無保請回,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悉,廉政署本次調查涉及面向相當廣,包含秘書處涉及人事聘用與教師徵選、交通處涉及土方相關、建設處與地政處則是牽涉土地重劃、開發等細節,認為牽涉甚廣,因此報請宜蘭地檢署指揮偵辦。

宜檢昨天(13日)上午6時許,指揮廉政署持搜索票前往林姿妙官邸、羅東住處宜蘭縣府、羅東鎮公所等30餘處所進行搜索,並約談林姿妙等局處首長約30餘人到案說明。

歷經近19小時複訊後,林姿妙今(14日)上午獲無保請回,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涉及貪汙治罪條例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縣府地政處長楊崇明5萬交保,交通處長黃志良、秘書處長曾成陽訊後請回,羅東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趙竑勳、課員黃耀智10萬交保。

前宜蘭縣議員劉石純(蘭陽技術學院董事長)10萬元交保、前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10萬交保、林姿妙堂姊前國大代表林束梅則是與林姿妙大女兒、二兒子均為無保請回。

▲廉政署人員進行搜索。(圖/翻攝畫面)

林姿妙 宜蘭縣 廉政署 宜蘭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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