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F4」主播帶女同事進茶水間性騷:選男友要像我已婚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吳國禎得賠償被害人1萬6000元。(圖/取自吳國禎臉書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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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公視F4」的台語主播吳國禎遭控性騷擾女同事,2020年6月間,吳國禎下播後在茶水間調戲女同事「對妳手來腳來,妳會不會不喜歡」,同月底又說要與她分享「秘密基地」,強行帶女生到8樓茶水間小房間,過程中還說「選男友要選像我這種已婚的比較好」,之後關門威嚇「我現在要做一件讓妳驚訝的事」,被害人因此罹患焦慮症,在同事支持下提告。士林地院1月7日 終結,吳國禎確實曾帶被害女子進茶水間關燈鎖門,應賠償被害人1萬6000元。

吳國禎是公視台語主播,46歲、已婚多年,育有1兒1女,與另3位型男被《公視》捧為「F4」主播。被害人指控,2020年6月中旬她在辦公室走廊遇見吳國禎,他突然靠近並以台語開玩笑說,「我如果對妳腳來手來,妳會不會不喜歡」,當時她正在切水果,因此以手中所持水果刀向吳國禎示意別靠近,吳作罷離開;同月底,被害人經主管指示派送節目流程稿給吳國禎,吳說要與她分享「秘密基地」,帶著被害人沿著無監視器的五樓樓梯,前往人煙稀少的8樓茶水間小房間。

過程中,吳國禎還向被害人稱「選男友要選像我這種已婚的比較好」、「整個台內沒有人比我更 合當妳男朋友」,且不經意碰觸被害人手背,接著要求被害人進入小房間,吳將門鎖上說「我現在要做一件讓妳驚訝的事」,便關閉電燈,被害人嚇到無法反應,吳國禎還反問「妳怎麼沒有尖叫啊」。

被害人回過神來後逃離現場,隔日上午將此事告知同事,原本以為會時間過去淡忘,但3個月後仍有焦慮、失眠發抖等症狀,經醫師診斷為「廣泛性焦慮」,因此在同事支持下提告並要求賠償。

吳國禎出庭時反駁,公視申覆委員會決議被害女子申訴成立,但理由是認定以他的資歷身分,單獨帶女子進茶水間行為不妥當、造成對方恐懼,與性騷擾有別。他同時主張,女同事在6月時既然已經持水果刀反抗,顯見對他已有警覺心,怎麼可能在月底還會單獨被他帶去茶水間性騷擾,且雙方仍在公事上有接觸,女同事也自行參加有他在場的會議、工作群組,雙方對話時仍可談笑風生,女方也沒有恐懼、逃避,可見他並無性騷擾,認為求償無理由。

士林地方法院審酌,有同事作證曾看見被害人在茶水間通道持水果刀對吳國禎說「你如果對我怎樣,我就會怎樣(拿著刀比劃)」,但當時以為他們是在聊天,且被害人被帶到茶水間性騷擾隔天就向同事訴苦,聲稱被吳國禎帶到小房間,對方還把門關起來反鎖、關燈,聊到男朋友的話題等。法官認定,被害女子指控吳國禎6月中對她說「對妳手來腳來」證據不足,但6月底確實帶她進茶水間,構成性騷擾,判他要賠被害女子精神慰撫金1萬6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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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禎 公視 男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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