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處11小時!男大生不滿被分手 開房間囚禁前女友

記者楊忠翰/嘉義報導

▲黃姓男大生囚禁前女友11小時遭判7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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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1名22歲黃姓男大生,因不滿謝姓女友提出分手,遂在學校女宿舍超商堵人,先將對方手機搶走,再恐嚇「跟我一起離開,不然摔爛妳的手機」等語句,謝女只好跟著前往汽車旅館,卻遭對方軟禁長達11小時,直到她趁機拿回手機,並打給姊姊求救後,全案才得以曝光;嘉義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黃男7月徒刑,緩刑4年。

檢警調查,黃男與謝女均就讀同一所大學,2021年12月7日中午時分,黃男不滿對方提出分手,遂埋伏在女生宿舍超商旁,謝女一見到他連忙拿出手機求救,但遭黃男一把搶走手機,並恐嚇「就算妳進去女宿,我還是會把妳抓出來」、「跟我一起離開,不然摔爛妳的手機」等語句,謝女只好跟著搭計程車前往速食店。

此時謝女再度拿出手機求救,又被黃男發現並搶走,謝女被迫進入隔壁的汽車旅館;黃男不斷要求復合,卻遭謝女嚴詞拒絕,他竟摀住對方口鼻,並將人壓在床上,囚禁謝女長達11小時;後來謝女趁黃男不注意時,拿起手機傳訊息求救,姊姊報案才將她救出。

黃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當庭向謝女道歉;嘉義地院認為,黃男以威脅、限制行動等手段,造成謝女恐懼害怕,手段非輕,遂依妨害自由判他7月徒刑,考量謝男仍在就讀大學,因思慮不周犯下此案,因此予以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受法治教育6場。

嘉義 男大生 囚禁 前女友 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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