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男登報道歉求前女友原諒!列6項「不該」:吵架不接電話

記者林意筑/台北報導

▲李男登報道歉,細數6項「不該」向前女友致歉。(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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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名李姓男子今(4)日在出版的聯合報報頭下方刊登一則「道歉啟事」,文中寫道,自己與交往8年的女友分手未好好處理,甚至細數出6項「不該」,於是花重金在報紙頭版上慎重道歉,引起關注、熱議。

全篇道歉啟事中寫了6次「不該」,包含吵架時不接電話、用報警方式處理感情事、請同事騷擾蘇媽媽、單獨載女同事去大賣場、與同事去尾牙唱歌、下班時間跟女同事聊天、找以前的女性朋友等,從道歉文中李男細數自己的過錯,感覺相當懊悔,並提出誠意向前女友蘇小姐致歉。

道歉啟事內容: 本人李XX在與蘇XX小姐交往期間,不該吵架時不接電話讓人找不到,不該用報警方式處理感情事,更不該請同事騷擾蘇小姐媽媽,不該在鬧分手後,為了買狗飼料單獨載女同事去大賣場,不該置之不理與同事去尾牙唱歌,並讓同事傳買春訊息給我;交往期間不該在下班時間跟女同事聊天,找以前的女性朋友,浪費蘇小姐8年青春及騷擾蘇媽媽,分手未好好處理,遇事逃避不解決,本人深感抱歉。 道歉人:李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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