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雲林前農業處長 行程、准辭、酒駕「都在同日」

記者廖宜德、張峻棟、曹勝彰/雲林報導

時間巧合?雲林縣農業處前處長吳芳銘3月12日晚間酒駕撞車,酒測值0.81毫克被送辦。消息一出,縣府澄清吳芳銘早在前年就多次請辭,3月12日下午批准辭呈,遭到質疑縣府在假日准辭;不過事發當天上午,吳芳銘其實與縣長張麗善同場出席活動,儘管吳芳銘酒駕撞車後,在臉書上發出47字的道歉聲明,但這項人事異動與酒駕案發生的巧合,讓人質疑縣府甩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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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芳銘酒後駕車撞毀又修好的消防栓及凹陷的鐵皮牆面。

被撞毀又修好的,就是路邊這一根消防栓。

事故現場附近住戶:「在路邊啊他撞下去,撞了之後路邊的車就推過去。」

不只消防栓,還有民宅鐵皮牆面也留下撞擊痕跡。居民對12日當天晚上酒駕撞車情節印象深刻,肇事的就是他。

▲肇事當天植樹節活動,同框雲林縣長張麗善。

12日白天植樹節活動,植樹節同框雲林縣長張麗善的就是前農業處長吳芳銘,為了活動一臉燦笑,完全看不出離職前的不捨神情,不過當天晚上酒駕肇事,隨後就傳出縣府批准吳芳銘辭呈的消息。

▲雲林縣新聞處長羅楚東呼籲外界,不要再對這相關事件做捕風捉影,製造爭端的政治口水。

雲林縣新聞處長羅楚東:「前農業處長是在3月12日下午,由縣長批准他的辭呈並生效。那我們也希望外界,不要再對這相關事件做捕風捉影,製造爭端的政治口水。」

吳芳銘12日白天出席活動,當天晚上酒駕,卻也在12日同一天縣府批准辭呈,這樣的時間點,未免太過巧合。

▲江宗寶質疑請辭時間點太過巧合。

民進黨雲林縣黨部主委江宗寶:「(3月12日)是星期六是休息的時間,他是一級主管在那個時間請辭,有這麼剛好的嗎?」

「不要讓撞杯變成了撞車」,這是吳芳銘酒駕肇事後,在臉書寫下47字的道歉聲明,不過回顧3月12日,出席活動、批准辭呈、酒駕撞車,就這麼剛好都在同一天先後發生。

▲吳芳銘酒駕肇事後,在臉書寫下47字的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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