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速限60」他開63遭罰3千 警曝原因駕駛不滿

記者許書維、鍾帛均、張展誌/彰化報導

彰化一位呂先生開車經過台76線,也就是八卦山隧道,以時速63公里行駛在內側車道,明明隧道速限最高80公里、最低60公里,他介於速限範圍內,卻遭後方警察以雷射測速器開了一張3千元罰單,讓他非常錯愕。警方解釋,因為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若比最高速限低於10公里,也就是小於70公里就算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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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駛入隧道內,這是貫穿台灣八卦台地的台76線八卦山隧道,全長將近5公里,速限60到80。不過彰化有一位呂先生在隧道內因為車速太慢被開罰,罰單上寫著速限80公里、行速63公里,他說被罰的一頭霧水。

▲駕駛在速限60到80路段,呂先生時速63公里被開罰,讓他一頭霧水。

投訴人呂先生:「為何我們開時速63會被開罰,被舉發是有一點點的莫名其妙。」

思來想去就是不懂哪裡違規,呂先生說隧道口就有告示牌。寫著最高速限80公里、最低60公里,他以時速63公里行駛內側車道,自己明明在範圍內,為何被開罰3千元?

▲呂先生表示,當時的時速63公里,是在範圍內。

投訴人呂先生:「也沒有明確的標誌也沒有立牌也沒有跑馬燈說內側車道需要以最高速限行駛,現在疫情這麼嚴重,我們在做菜市場根本賺不到多少錢,三千塊耶。」

▲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時速不能小於最高速限的10公里。

呂先生認為罰單有爭議,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被告知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時速不能小於最高速限的10公里,也就是說駕駛得以70公里以上速度行駛才不算違規。

國道三隊副大隊長林宗勳:「在上述車道的行駛,速度低於每小時70公里的較慢速小型車,應該行駛在外側車道,不依規定車道行駛皆為違規。」

▲國道警表示,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慢速小型車應該行駛在外側車道。

呂先生認為,隧道內不能任意變換車道,哪來快慢車道之分,而且當時有警車在後方取締,為何不鳴笛告知用路人加速。不過警方強調,隧道內仍得遵循快慢車道速限,因此駕駛進隧道前就得先選擇行駛車道 ,而呂先生仍舊無法接受警方說法,準備提起行政訴訟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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