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離譜警「看人美記車牌如選妃」 又暗槓拾獲金遭判刑

記者陳佳鈴/彰化報導

▲彰化和美分局鮮肉警行為離譜,又遭爆私吞拾獲金。(圖/翻攝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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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和美分局一名27歲邱姓警員1年多前任職於派出所時,見前來洽公的女性頗有姿色竟記下其車牌濫查個資,最近又爆出,將民眾撿到的錢包A走兩千元,拿去繳自己的信用卡款,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於今天(27日)依侵占非法公用財物罪判處邱姓警員1年4個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邱姓警員於去年7月接獲一名白姓民眾拾獲一只內有現金7萬元的皮夾,但皮夾內都無任何證件。依規定超過500元的拾獲金都須開立收據給拾獲民眾,但邱男卻指稱其當時有勤區查察勤務,因此僅留下民眾的手機及姓名。

白姓民眾覺得怪怪的,並且發現拾獲金並未公告在「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上,因此舉發該名員警。邱警事後辯稱,因擔心長官指責其延誤該遺失物案件,因此一直將遺失物放在抽屜內,卻貪圖一時之便,拿了其中2千元繳納信用卡費。

根據判決書指出,邱姓警員事後坦承犯行,且自動繳回所有不法所得財物,因罪行輕微且尚知悔改,因此彰化地院今天依侵占非法公用財物罪,判邱1年4個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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