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食品包裝「禁用PVC塑膠」 違規最高罰30萬元

記者廖奕晴/台北報導

市面少有不少食品包裝,都是使用含有聚氯乙烯「PVC」的塑膠容器,現在環保署公告,明年7月起禁止製造、輸入以及販售含有PVC的食品包材,如果違規,最高將被開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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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分類標誌3號就是有使用「聚氯乙烯PVC」。

一顆顆雞蛋使用的是塑膠盒包裝,另外還有麵包類食品不少也都有使用到塑膠包材,這類食品包裝盒上,如果是塑膠分類標誌3號就是有使用「聚氯乙烯PVC」,因為成本低廉、製造方便,所以被大量被運用在日常生活中,未來這些含有PVC的食品包裝將禁止製造、輸入以及販賣,由於PVC的材質特性很可能添加安定劑,並且不抗油的溶解腐蝕有塑化劑滲入食品的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販售含PVC的食品包裝每件將罰1200到6000元,製造或是輸入最高將被開罰到30萬元。

環保署29日公告,從明年7月1日開始不得製造、輸入以及販賣,食品包裝含PVC的包材,在上述日期前已經製造或是輸入的不在此限,到時候規定一上路環保署會排定市面抽查,如果有販售含PVC的食品包裝每件將罰1200到6000元,製造或是輸入最高將被開罰到30萬元。

▲許多國家也都陸續淘汰PVC包裝。

不少國家也都陸續宣布淘汰PVC包裝,國內禁用後預期每年可以減少79公噸食品類PVC容器。

©三立新聞台
環保署 塑膠3號 塑化劑 PVC 食品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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