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學校圖書館 不能有違反國安法書籍

▲「港區國安法」實施,香港教育局長指出,學校的圖書館不能有違反該法之書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香港教育局長楊潤雄今天說,本地學校的圖書館不能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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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潤雄今天出席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辦事處開幕禮時,作以上表示。

在活動上,有記者提問,有媒體質疑本地一些中學「自我審查」,從圖書館中取走了一些書籍,不知當局是否有針對國安法向中學提供圖書館藏書的準則。

楊潤雄回應說,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學校有責任確定校內圖書館不會有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書本,並指圖書與教課書一樣,可以影響青年學生的想法或思想。

被問到這會否影響學生吸收課外知識,他說,無論是否有「港區國安法」,學校都有必要教導學生正向思維,教育他們懂得愛護自己的國家,並透過教課書或課外讀物增進知識,培養他們的正向人生觀。

他重申,「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學校當然不能有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發生,而國安法也提到學校有責任推動國家安全教育。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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