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不吹酒測暴走奔進屋 丈夫不爽喊告:遭警暴扯摔下樓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員警向女子開單要求簽名,沒想到女子反控員警害她摔下樓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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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北屯一名40歲劉姓女子,11日凌晨開車行經東山路一段時未打方向燈,被巡邏警員攔停時,非常不配合,進行酒測時更是直接在社區暴走往住家狂奔,過程中不慎在樓梯摔倒,不料她竟反控警方強闖民宅,其丈夫也稱警方硬拉太太導致受傷,堅決提告。

台中市第五分局指出,劉女11日凌晨2時許,駕車載著先生經東山路一段、祥順路口轉進東山路503巷,因未打方向燈,警員隨即上前敲窗示意停車受檢,未料劉女加速駛進社區停車場,停好車走出來後,警員問她「為何不停車」,劉女竟聲稱自己有重聽。

過程中,警員聞到劉女身上飄來酒味,因此詢問劉女是否有喝酒?劉女表示只喝一點點,是副駕的老公有喝酒,然而當她吹檢知器呈現亮燈反應,被通知要進行酒測時,劉女竟摀住耳朵往住家停車場狂奔。

▲警員要求酒測,酒精感知器亮起。

警員見狀,馬上跟上前要向劉女說明拒測相關規定,沒想到劉女往樓梯奔跑時不慎摔倒,面對警方關心問是否要幫忙叫救護車?她不僅嗆「不用、你滾開」,還指控員警強闖民宅以及傷害。

劉女的廖姓丈夫事後也強調,太太絕對沒喝酒,不滿警方進入私人土地,還無理要求做酒測。劉女則表示,當下很不滿,確實沒有進行吹氣酒測,但自己質疑警方侵入私人地的合法性時,對方不回答自己問題,甚至硬是拉扯要她簽名,害她從樓梯間跌落至一樓地面,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

▲警方在宣讀權益時,劉女逃跑進屋。

對此,第五分局回應,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警察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可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測試之檢定。劉女試吹酒精檢知器有酒精反應,卻消極不配合進一步酒測,警員考量拒測罰鍰以及扣車扣牌影響權益甚鉅,才會再追上前要完備程序,並無違背警察職權。至於劉女要提告傷害,警方表示尊重。

▲警開單要求簽名 女控侵宅動手害摔樓梯

▲警開單要求簽名 女控侵宅動手害摔樓梯

▲警開單要求簽名 女控侵宅動手害摔樓梯

▲警開單要求簽名 女控侵宅動手害摔樓梯

▲警開單要求簽名 女控侵宅動手害摔樓梯

台中 罰單 糾紛 酒測 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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