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查石斑魚借牌 2運搬船申報不實罰15萬

中國暫停輸入台灣石斑魚,外界質疑有借牌問題,漁業署今(24)日公布調查結果,確認2艘運搬船申報不實,將各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並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漁業署發現台灣籍2艘運搬船申報不實。(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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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以檢出禁藥為由,13日起暫停輸入台灣石斑魚,外界質疑有借牌出貨之事,漁業署追查後,今日發布新聞稿公布調查結果。

漁業署表示,台灣漁船運搬養殖活魚至中國都需依「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取得作業許可,漁船出港前需申請當航次裝卸清單,內容需載明當航次共同合作運搬的養殖漁民及其生產養殖活魚種類及運搬數量。

不過,漁業署經追查發現,台灣籍「海○」及「金○○26號」等2艘漁船漁業人說明,這次航次所運搬石斑魚來源的養殖漁民與裝卸清單所載養殖漁民不符,已違反「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等。

漁業署也提到,「海○」及「金○○26號」等2艘漁船在110年底也曾發生類似事件,當時已依法核處「海○」漁船18萬元及「金○○26號」漁船6萬元罰鍰,這次2漁船再次違規,已嚴重損害台灣水產品內外銷形象,也影響廣大養殖漁民及相關周邊產業生計,因此加重處分罰鍰金額至最高15萬元,也將就其申報不實涉嫌違反刑法規定,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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