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國會史最大弊案」被判7年4月!徐永明:我會提起上訴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立委集體涉貪案,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遭判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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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號稱「國會史上最大弊案」的跨黨派立委集體貪贖案,法院昨日依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年4個月,褫奪公權3年。對此,徐永明今(7)日表示,「將會提起上訴,願風雨夜後仍見微光」。

徐永明今透過臉書發文,直言這七百多個日子,無疑是自己投身公共事務以來最艱難的挑戰,也是最大的煎熬,昨天一審判決出來後,心中不斷湧現過去許多畫面;徐永明回想起2014年到2018年期間,跟國昌及其他時代力量戰友們無數個在立法院夜宿的日子,「深夜的立院紅樓,有我們為了台灣,不斷衝撞的痕跡。」

徐永明說,2017年11月時為了抗議勞基法修法,在立法院苦站11小時,那是堅持公平正義的光榮印記,被媒體封「站神」,但其實只是一介平民,捲起雙袖,心中從政初衷,「我存未忘記」。

徐永明回憶,2019年,時代力量風雨飄搖,自己扛下主席重擔,心中所求無他,但盼台灣仍有堅守本土價值、追求國家正常化的第三勢力。爾後所做的一切努力,包括在2020年帶領時代力量拿下超過百萬政黨票,「我迄今無悔」。

徐永明用「家後」歌中所描述,時代力量總是吵吵鬧鬧。黨內從來都不是一團和氣,我們莽撞有時,激辯有時,拍桌之後,多數時候卻願心手相連,為了一個更好的社會努力。

徐永明表示,2020年7月31日夜宿北檢候審室數晚,以麵包充饑,心情無法平復,「以髒汙長褲為枕,卻久久無法闔眼。自學生時期以來,投身政治事務數十載,而這可是我長久追求、日夜希盼的民主?」

最後,徐永明強調,謝謝這段期間以來,所有關心的朋友們,政治路上或有陰晴圓缺,但徐永明仍是徐永明,初衷不變,「我會提起上訴,願風雨夜後仍見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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