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玲未婚切胃癌末!律師揭「身後財產關鍵」:避免未來爭議

記者蔡維歆/台北報導

▲唐玲3年前罹患胃癌。(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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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玲3年前罹患胃癌,好不容易挺過8次化療,原以為已抗癌成功,怎料近日又被醫師告知胃癌轉移到卵巢已癌末,擔心僅剩不到半年壽命。好友宣宣(陳宥心)透露很心疼她,「加上發現唐玲胃癌的醫師又是我老公,幫她做胃鏡的時候。後來她就去外科開刀了。」

▲律師林鵬越針對未婚無子的唐玲之後財產上的安排。(圖/翻攝臉書)

陳宥心的律師好友林鵬越也針對未婚無子的唐玲之後財產上的安排,提出建議的法律見解,「依據民法1138條及1141條之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林鵬越也表示如果唐玲小姐為未婚、沒有子女,只有兄弟姊妹,則其遺產將來可能由兄弟姊妹平均繼承。不過,由於尚有醫藥費及房貸,恐怕要先就此部分債務清償後再行辦理繼承,「當然唐玲小姐也可以針對目前財產如何配置部份預先加以安排,一般建議找律師辦理代筆遺囑,一來有清楚的解釋說明,二來也有相關見證人及存證,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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