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逃5個月才公布 刑事局新聞稿「一句話」讓地檢署氣炸

記者顧元松、呂彥、廖奕晴/台北報導

花蓮自強外役監有2名逃犯,其中一名康姓男子過了5個月,刑事局在25日才公布長相,遭前立委黃國昌痛批拖太久,但刑事局發新聞稿,說地檢署8月1日才發布通緝,刑事局才會拖到25日公布,這新聞稿可讓地檢署大怒,認為警方是在甩鍋,因為新北地檢早在3月22日就發布通緝,但刑事局新聞稿忘了寫上去,讓外界看來彷彿是檢察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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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指出,新北地檢署3月22日就發布通緝。

有著濃眉以及招風耳特徵,他是花蓮自強外監,今年3月返家探親逾假未歸的逃犯,逃了5個月,刑事局在25日才公布長相,前立委黃國昌痛批刑事局拖太久。

前立委黃國昌:「刑事局公布逃犯這是對的,大家要問的是3月就跑了,現在才公告,請問這是哪一門子的緊急查緝。」

刑事局遭到黃國昌批評後,隨即在27日晚間發布新聞稿,不過這新聞稿可讓檢察官炸了鍋,刑事局的新聞稿指出,3月底脫逃的康昱豪,是地檢署在8月1日通緝,才讓刑事局拖到25日發布查緝專案,更稱沒有延誤的情事,但是再比對花蓮地檢署的新聞稿,當時在康昱豪逾假未歸隔天,就已經請承辦的新北地檢署3月22日發布通緝,兩個通緝時間差了整整5個月,檢方大怒認為刑事局這新聞稿根本是在陷害檢察官。

▲刑事局27日晚間發布新聞稿。

民眾:「(刑事局)就一定是在推卸責任,人家(地檢署)3月就給了,你到8月,5個月(才公布)。」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康姓受刑人於今年3月21日未返監而脫逃,經新北地檢署於3月22日發布通緝。」

檢察官強調發布通緝時間絕對沒有延遲,只是刑事局為何在新聞稿稱地檢署8月才通緝。

刑事警察局偵查科警務正張家維:「在3月22日新北地檢署有發布『詐欺』通緝,另外在8月1日是由花蓮地檢署發布『脫逃』通緝。」

刑事局解釋是新聞稿有疏漏,忘了把康昱豪3月就被新北地檢發布通緝寫上去,只是新聞稿本來就會經過層層審核,忘了寫「一句話」,卻讓整篇新聞稿意思差很多也難怪地檢署氣炸了。

©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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