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婦人撤告被拒嗆拘提2幼兒作證 台中女檢態度差送議處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盧姓女檢察官,因開庭態度不佳,遭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一旦成立,年度考績恐怕再度落入丙等。(圖/翻攝畫面)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地檢署盧姓女檢察官,2020年間承辦一起妨害名譽案件時,開庭時認為本案是微罪,要求提告的婦人撤告,女檢察官竟放話要傳喚案發時在場的兩名幼子出庭,不到將請警方拘提,中檢認定盧姓女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決議「促其注意」,經高檢署覆核通過,轉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年度考績恐再度落入丙等。

2020年7月,婦人帶著4歲、7歲兒女返家探視父親,在管理室遇到兄嫂,兄嫂不滿2名幼子沒問安,開口辱罵「媽媽沒家教、小孩子沒家教」,婦人不甘受辱,提告妨害名譽,由盧姓檢察官承辦。盧認為這是微罪,當庭問「一定要告嗎?」,希望婦人撤告,若堅持要告,有必要將傳喚2名幼子出庭,接著抱怨開庭、寫案子需耗費一個晚上時間,批評婦人浪費司法資源。面對婦人提問,她則回應:「我頭上是貼了免費諮詢四個字嗎?」。

事後遇到年度事務分配,本案轉交其他檢察官處理,迅速起訴,被告判拘役20天,婦人因不滿盧檢察官的偵訊方式,向監察院陳情。檢方組成調查小組,認為盧開庭態度,讓婦人感到遭笑謔、怒罵或歧視的疑慮,另,傳喚幼童出庭部分,已使婦人感到遭脅迫訊問,涉嫌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決議以「促其注意」懲處。

事實上,該名女檢察官偵辦一起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時,為了趕著結案,竟鋌而走險偽造開庭但被告未出庭的紀錄,遭台中高分檢管考查出。當時考量女檢察官積案太多又有悔意,去年做出緩起訴處分,年度考績也因此被評為丙等,今年又被送檢審會議處,考績恐怕又是丙等,連續兩年丙等,女檢察官損失約60萬元考績獎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盧姓女檢察官辦案品質原本不差,非常投入工作,連母親過世時都在趕結案,她曾感嘆「為了趕結案,錯失了能陪媽媽的最後一天」,因受到打擊連帶使得工作表現受影響,考量盧的狀況,中檢內部重新分配事務,目前盧姓女檢察官在執行科服務,處理判決確定案件的被告發監事宜,暫時離開偵查工作,未在第一線分案。

台中 高檢署 檢察官 考績 丙等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