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觸法!中選會提醒:1126禁止助選行為、不可佩戴候選人口罩進投票所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倒數9天,中選會今(17)日提醒,11月26日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競助選行為,同時也不可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的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進入投票所投票。另外,中選會也特別提醒,若佩戴候選人口罩進入投票所,也會涉及競助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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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今(17)日提醒,11月26日投票日不可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的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進入投票所投票。(圖/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指出,根據《公職選罷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反者,依同法第110條規定,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 候選人 口罩 旗幟 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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