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公民複決通過後18歲可參選總統、立委與里長?中選會:錯誤訊息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及「18歲公民權」公民複決投票剩下兩天,網傳我國歷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1126修憲複決公投通過後,18歲就可登記參選總統、立委與里長,對此,中選會今(24)日澄清這是錯誤訊息,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據憲法及法律規定,40歲才能參選總統、23歲才能參選立委與里長。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選會今(24)日表示,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據憲法及法律規定,40歲才能參選總統、23歲才能參選立委與里長。(圖/中選會提供)

「18歲公民權」是我國歷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交由公民複決,將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中選會日前公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23萬9392人。依法修憲公投的有效同意票必須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才會通過,本次公民複決案至少需要961萬9697張有效同意票才會通過。

對於網傳1126修憲公投通過後,18歲就可登記參選,18歲就可登記參選總統、立委與里長。中選會今日澄清,1126修憲複決公投將選舉權年齡門檻調降至18歲,通過後是18歲就能投票;並不是18歲馬上就能參選。

中選會並表示,因為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憲法及法律的規定。例如,依憲法及現行法律規定,40歲才能參選總統、23歲才能參選立委與里長,並不是說只要修憲過,18歲就可以參選總統、立委與里長。

▲九合一選舉,投票,公投,投票日,排隊(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 18歲公民權 公民複決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