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議員選舉現金「賄選案」 2樁腳遭起訴

澎湖縣議員選舉第1選區(馬公市)呂姓候選人的2名樁腳為求勝選,涉嫌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買票,澎湖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法起訴2名樁腳及2名收賄選民。

▲澎湖縣議員候選人的2名樁腳為求勝選賄賂選民。(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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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地檢署發布新聞指出,呂姓被告是澎湖縣議員選舉第1選區(馬公市)呂姓候選人的胞弟,陳姓被告則是呂姓被告妻子的堂妹,呂弟10月7日到陳女住處,交付現金1萬5000元,希望陳女及陳女的丈夫、兒子支持呂姓候選人,並請陳女以每票1000元幫忙賄選。

陳女收受並應允後,在10月7日和10日分赴張姓與陳姓選民住所交付6000和5000元,要求2名選民的丈夫、女兒、女婿、父母等人投票支持呂姓候選人,並手寫呂姓候選人姓名紙條交付選民收存。

檢方指出,呂弟與陳女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而約其為一定之行使罪嫌;張姓與陳姓選民觸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而呂弟與陳女在偵查中自白,依法得減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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