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聲明自比浩鼎案 律師重打臉:就是像李慶華案,查一下判決書吧!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高虹安雖當選新竹市長,但卻陷入官司中。(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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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高虹安國會前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1日遭調查局秘訊,移送到北檢複訊後請回,《鏡週刊》曝光黃惠玟作帳「小兔帳本」後再掀波瀾。高虹安辦公室稍早發出聲明,並引用浩鼎案進行回應,對此,黃帝穎律師再打臉表示,高虹安聲明有夠扯!案例援引指鹿為馬。

高虹安辦公室透過聲明指出,有關《鏡週刊》以聳動標題及內文登載所謂「高虹安滅證內幕」、「高虹安涉貪罪嫌升高」等資訊,本辦公室對於不肖人士意圖嫁禍北檢、陷檢調於不義令人遺憾,檢調人員不應受到任何外力干擾。

聲明提到,過去造成台灣生技產業重創的浩鼎案,想必社會大眾仍歷歷在目,經由媒體持續放話、未審先判,即便最後獲司法判決無罪,期間已經造成不可挽回的社會性死亡。今日週刊報導之中,甚至錯誤引用了情形完全截然不同的前立法委員李慶華人頭助理貪污案件比擬,明顯為帶風向毀滅人格,本辦公室對此嚴正提出譴責。

黃帝穎律師指出,高虹安發聲明自比浩鼎案,然後說與李慶華詐領助理費案「情形完全截然不同」,高虹安查一下判決書吧!

黃帝穎律師浩鼎案說,根本與詐領助理費完全無關,事實無關、法條無關、法理無關,高虹安硬引浩鼎案根本超扯!這才是「情形完全截然不同」。事實上,立委李慶華詐領助理費遭起訴的貪污情節,跟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比較接近!

結果,高虹安自比浩鼎案,辯稱不是李慶華,硬發這種「指鹿為馬」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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